关于实施矿区边角煤治理的建议
提建议代表:杨冬梅
代表团:纳林陶亥镇
乡村振兴是以农村经济发展为基础,包括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在内的乡村发展水平的整体性提升。对于纳林陶亥镇这样的典型工业重镇,生态文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以布都阿麻村为例,该村位于纳林陶亥镇的最东端,是煤炭开发较早的一个村,周边煤矿大部分为露天开采,主采坑开采完毕后剩余大量边角煤,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边角煤自燃情况,边角煤自燃产生的明火及大量烟雾(如:布都阿麻村辖区内的泰丰煤矿和新胜煤矿),对辖区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了身体健康和环境污染双重隐患。
鉴于上述情况,建议:
旗人民政府统筹协调能源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环保局等各有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从源头根治边角煤自燃引发的各类安全环保隐患问题,切实改善矿区人居环境综合水平。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旗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5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杨冬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矿区边角煤治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旗能源局等相关部门赴现场对相关区域打点观察,确认布都阿麻村有两处着火区域,一处位于泰丰新胜井田范围内未治理区域露头煤着火,存在高温冒烟现象;另一处位于通福井田范围内西部到界端帮处露头煤着火,也存在高温冒烟现象。
泰丰新胜煤矿属关闭矿井,该矿原开采方式为井工开采,于2008年井工开采结束后改为灭火工程,并于2014年结束灭火工程治理,泰丰新胜灭火工程三期尾坑东北部分边角煤剩余26公顷,当时该区域未发现着火现象,因此未治理。目前,该公司营业执照及采矿证等均已注销,我旗正在商讨确定相关边角煤开发方式和主体。
通福煤矿属露天开采矿井,各类证件均在有效期内,属合法生产矿井,按照通福煤矿初步设计(内煤局字〔2010〕193号)开采顺序规定,该矿分为两个采区,分别为首采区和二采区,现采区为首采区,该着火高温区域为二采区西南角,按照露天方式剥离进行灭火需修改初步设计开采顺序方可灭火,我旗已责令煤矿暂时采取封堵,充填等方法治理。
2020年4月15日,《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督查专项整改办公室关于暂停煤矿整合重组及煤炭边角资源矿业权出让事宜的通知》(鄂自改办发〔2020〕24号)明确“由于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需要,要求各旗区暂停煤矿整合重组及煤炭矿业权边角资源出让事宜”,因此煤炭边角资源出让事宜现处于暂停阶段。下一步,我旗将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加强矿区环境遗留问题治理,加快转变矿区生产生活方式,加强生态系统治理与保护修复,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建设生活环境整洁优美、生态系统稳定健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宜居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