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旗人大常委会对我旗贯彻实施《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执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旗蒙古族中学、齐·宝力高国际马头琴学校、图书馆、乌兰牧骑等地,通过实地考察和听取汇报的方式,详细了解了我旗城市民族工作开展情况。
座谈会上,苏俊杰汇报了我旗《城市民族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各参会代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我旗城市民族工作开展情况依次发表了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各族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要把握时代要求,继承发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积极打造更有利于民族文化经济发展的环境和提供必要配套服务,促进城区民族经济的繁荣发展。
会议强调,要加强联动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要加大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力度,积极探索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机制,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强化措施,创新机制,进一步把城市民族工作推向前进。要坚持多管齐下,加大民族政策宣传力度,逐步形成由民委牵头协调、各单位主动作为、社会各阶层广泛参与的民族工作大宣传格局。要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有关民族工作的法律法规,保证各族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对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要严密防范、坚决打击。
旗委挂职常委、政府挂职副旗长苏俊杰,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达赖,部分人大代表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实地调研并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