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草原生态补奖机制,全面加强草原监督管理。7月25日,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永亮带领部分旗人大代表就草原“一法一条例”进行执法检查。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孟都巴雅尔及林草局相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纳林陶亥镇乌兰满来梁煤矿、毕鲁图村、满赖社区,苏布尔嘎镇敖包圪台村等地进行检查,认真听取了各相关负责人对草原“一法一条例”执行情况的汇报。
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孟都巴雅尔就伊金霍洛旗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情况作了简要汇报。
高永亮要求,要进一步强化草原生态保护意识,旗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通过普及草原法律法规,提高全民法制观念。要进一步落实好草原生态保护的各项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基本草原保护制度,进一步明确草原使用者依法保护使用草原的责任,健全完善草原损害赔偿制和责任终生追究制。
高永亮强调,要进一步加大草原生态保护的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健全投入机制,确保规划顺利实施。要进一步改善草原保护建设利用的法制环境,要以本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认真总结梳理基本草原保护、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草原监管及草原征占用补偿标准、非法开垦草原恢复主体及其责任追究等方面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让良好的草原生态环境成为我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增长点。
各镇相关负责人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