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丽带领部分人大代表对全旗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进行了执法检查。旗人民政府副旗长闫彩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旗图书馆、旗文化馆、蒙古源流文化艺术展示中心、伊金霍洛镇布拉格二社文化户乌云达赖家、札萨克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布尔格台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金辉广场城市书屋等地。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全旗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进行执法检查,并随后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上,闫彩煜就全旗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方面的一些经验、做法以及存在问题进行了汇报。与会人员纷纷围绕全旗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方面的做法和成效、存在困难和问题等进行了交流。
在实地调研和听取有关汇报后,韩丽充分肯定全旗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方面所取得的成绩,也指出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韩丽希望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能够找准文化定位,摸清文化资源;处理好文化和旅游、文化事业和产业、政府投入和社会投入的关系;大力倡导全民阅读,并继续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使法律规定成为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人民群众享用公共文化服务的准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