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人大代表郝成亮
郝成亮,男,汉族,中共党员,担任纳林陶亥镇淖尔壕村党支部书记,是市、旗、镇三级人大代表。淖尔壕村地处纳林陶亥镇中部,地域面积辽阔,交通便捷,矿产资源丰富。郝成亮同志扎根农村写春秋,始终坚持“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信念,在这块土地上展现了一位基层人大代表可敬可佩的风采。
郝成亮同志今年53岁,1990年参加工作,年轻时候学过木匠,当过建筑工,高考落榜后扎根农村带领全村农民搞农业生产。他工作兢兢业业,勤劳踏实,待人宽厚大方,在基层工作锻炼中,他沉稳坚毅,团结群众,是人民心目中的好支书。
在淖尔壕村任村党支部书记以后,郝成亮同志积极联系建整扶贫单位,指导村里的各项工作,并帮助村里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资金和材料,新修了乡村砂石路,解决村民们的出行难问题。他还与村干部们一起,发动群众出资、出劳,加大了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他的努力付出和辛苦工作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全村人民的高度赞扬,在淖尔壕村,只要提起郝成亮同志,人人都伸出大拇指。
随着纳林陶亥镇经济转型发展,使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受到新挑战,农牧民分散经营,村干部缺乏民主管理的知识和经验,村级组织出现了管理能力不强、服务水平不高、执行力不足等问题,村民自治有“空壳化”倾向,村里矛盾纠纷多,调解解决难度大,影响了农村牧区的发展和稳定。郝成亮同志带领村民着力在创新村级管理机制、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进行了大胆尝试,走出了一条由村民自治到村民减负、再到村民致富的新路子。农牧民根据血缘关系、人际关系、居住地域等具体情况,每5至15户推选一名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大会。村级重大决策、集体资产处置、签订经济合同、大额支出以及其他凡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后付诸实施,村民代表大会真正成为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载体。这种新的村民自治制度模式,率先在淖尔壕村试点推行,并在全旗各乡镇(苏木)和嘎查(村)推广。自村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行以来,村民代表会议已经成为村级经常性的议事组织,形成了“村党支部领导,村民代表大会作主,村委会办事”的村治新模式。村民的身份也从村务的旁观者、上访者变成决策者、管理者和监督者,农民当家作主的权利真正落到了实处。
郝成亮同志除了他工作扎实,更离不开他清正廉洁的表现,“公生明,廉生威”,在不断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清廉让他赢得了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爱戴,也时刻体现着一名共产党员的战斗堡垒和模范带头作用,
透过这平凡的人生履历,可以看出他清晰而厚实的人生底蕴,自当选人大代表以来,他始终坚持“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信念,为淖尔壕村的发展呕心沥血,无怨无悔。他就是这样一个工作扎实、作风正派、清正廉洁的基层人大代表,也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精神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