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社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薪酬待遇的建议
提建议代表:托娅、高晓燕、李喜明、贺小燕、海日、巴图格西、李东清、敖腾吉日格拉
代表团:阿镇、伊金霍洛镇
从2009年开始,我旗开始自主招募各类储备人才,2013年以后,未转聘过储备人才。从2016年开始,原储备人才陆续转为社会工作人员,2015年9月16日召开了第21次四大班子联席会议,会议议定了储备人才工资的增长机制及转为社会工作人员事宜,会议要求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全面完成储备人才转为社工人才,“工资总额逐步达到全旗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为止”。据不完全统计,全旗行政事业单位共有社会工作人员约640人。该部分人员平均月实发工资3700元左右,每年仅上调服务年限补贴20元。
我旗共有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约150人,其中一部分为2014年招募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一部分为2016年招募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目前月工资2300元,包含五险部分;另一部分为原电瓶车队人员,月工资3200元,包含五险部分。
目前社工人员、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人员已经成为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的中流砥柱,运用自身才干为基层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受到群众、单位和整个社会的认可。据了解,目前全市大部分旗区此类型人员大多数已实现同工同酬,我旗尚需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等制度亟需配套实施,薪酬体系需适度调整。
鉴于上述情况,建议:
(一)实行同工同酬。参照正式干部工资结构提高社会工作人员薪酬待遇,与其他干部职工享有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十三月工资、岗位津贴、交通补贴等等,形成正常的增长机制,同时逐年加大财政的投入力度。参照事业单位开展职称评聘,年度考核,建立人事档案。
(二)保障政治待遇。在乡镇、事业单位编制空缺的情况,通过考试录取、单位测评等方式将优秀社会工作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注重从优秀嘎查村党组织书记、选调生、大学生村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苏木乡镇领导干部,从优秀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中考录苏木乡镇公务员、招聘苏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打通优秀社会工作人员发展晋升渠道。
(三)规范人员管理。将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统一转为社会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工资待遇,在该部分人员满一定的服务年限后实行同工同酬。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旗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1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托娅、高晓燕、李喜明、贺小燕、海日、巴图格西、李东清、敖腾吉日嘎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升社工人员、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薪酬待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全旗共有社会工作人员、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769人,此类人员在全旗经济社会发展中是一支不可或缺的人才队伍,已成为保障全旗机关事业单位运转的重要力量。长期以来,社会工作人员、政府购买人员立足岗位、默默奉献,以实际行动服务居民群众,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旗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工作人员、政府购买人员队伍建设,组织旗人社局、编办、财政局等部门多次赴周边地区考察学习,综合对比其它旗区情况,我旗社工人员632人,在全市各旗区中人员数量属于中等规模,月平均实发工资3700元左右,在全市范围内仅高于乌审旗、鄂旗同类身份人员工资水平,其他旗区均实现或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在深入各镇、旗直单位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旗实际,旗人社局草拟了相关激励方案,计划适当给予提高此类人员的薪酬待遇水平,近期将提请旗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待通过后,予以执行。另外,关于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旗人社局已提出初步方案,近期一并提请旗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