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推进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的建议
提建议代表:崔美琴
代表团:阿镇
“门前五包”开展几年来,虽然与各商户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但是在阿镇城区,特别是餐饮聚集区及洗车行等周边污水乱到、随手丢弃的纸屑现象还依然存在。目前工业街扔存在乱摆乱放、通格朗街绿苑小区外底商污水排放、怡心苑南门洗车行随意丢弃垃圾等现象。部分商户对门前“门前五包”的认识不足,仅仅是挂在嘴上,没有实际的落实在日常生活中。
鉴于上述情况,建议:
一是通过宣传发动、悬挂统一公示牌、开展“靓丽评比”等办法,营造“城市是我家、管理靠大家”和“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良好氛围,增强市民的城市主人翁意识。增强商户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让商户从城市管理的旁观者变成参与者。二是部门联动,健全完善由政府部门、门店商户、各责任单位和市民群众共同参与城市管理的多元共治机制,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引领市民积极参与城市卫生保洁,自觉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养成文明习惯,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由城管局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城区“门前五包”工作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社区组织专人对辖区内“门前五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季度一评比,考核内容纳入文明诚信经营商户评选内容。四是政府强制出台考核奖惩办法,健全奖惩机制。督促商户、门店严格落实“门前五包”,对“门前五包”责任制长期落实不到位,且拒不整改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进行重点监督管理。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旗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2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崔美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推进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文明城市创建方面
近年来,以我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为契机,全面营造全民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良好氛围。一是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了“请您将车停在车位上”、“文明祭祀、规范经营”等为主题的城市管理宣传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3200余份,充分营造“城市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良好氛围。二是在设置工地大型围挡时,要求固定加入城市管理元素,加大宣传氛围,提升我旗群众文明意识和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三是在《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出台后,通过利用街区大型商场及商铺LED屏对《条例》进行滚动播放、在城区汽车站、商场、早晚市等显著位置张贴《条例》宣传标语、印制宣传册1200余册,由执法人员向市民宣传《条例》内容等多种途径,积极对《条例》进行宣传,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四是利用新媒体大力做好城市管理宣传工作,今年以来,以微信公众号为载体,原创和转发微信公众信息300余篇,累计阅读量达到了30000余次,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通过大量宣传,群众的文明意识普遍有所提高,城市管理参与度也不断提升。下一步,将继续以“文明城市、美好家园”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继续增加全旗群众的文明意识。
二、关于“门前五包”责任落实方面
与商户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工作一直是我旗城市管理的一项必修课,近年来,在入户签订发放“门前五包”责任书的基础上,在办理行政审批业务流程中增加了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程序,进一步增加了“门前五包”责任书的订签率并提升了商户的自觉遵守意识。通过不懈努力,目前我旗商户的门前五包责任书签订率达到了95%。
三、关于加强监督检查方面
下一步,将在加大巡查整治力度的基础上,以社区网格化管理为依托,积极协调组织社区管理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落实责任到人,加强信息互通协作,形成管理台账,对“门前五包”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商户依据程度不同通过批评教育、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鄂尔多斯市城市建设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四、关于考核奖惩方面
针对商户“门前五包”责任落实管理方面问题,建立商户“门前五包”责任落实情况“红黑榜”,全面做好考核奖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