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校园绿化美化纳入品质城市建设工程统一实施的建议
提建议代表:王巧梅、苏占清、王托雅
代表团:阿镇
近年来,旗委、政府高度重视学校、幼儿园基础设施改善,随着对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不断加大,标准化学校、幼儿园的建设规模越来越大,校园绿化、美化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由于学校在绿化、美化工作方面不够专业,造成学校的绿化、美化工程存在着规划设计标准低且不够合理、经费投入不高、施工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例如,我旗大部分学校、幼儿园的绿化树种单一、绿化模式千篇一律,绿化风格没有特色,校园绿化、美化远远不能适应品质学校、特色学校建设的要求,离“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还有一定的距离。校园绿化、美化是校园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发挥校园环境的生态功能、提高环境品质、塑造人文环境等起着重要作用。为了解决目前校园绿化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需要规划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管理者多方努力,从专业角度提高校园绿化、美化水平。
鉴于上述情况,建议:
1.将学校绿化、美化纳入城市绿化、美化工程统一规划、统一实施,以求校园绿化、美化充分考虑校园所在的自然景观环境,使校园内外自然和人文景观资源相得益彰。
2.改变“建筑先行,绿化填充”的模式,将绿化、美化工程与基建同步进行。新建学校在规划初期应邀请园林绿化方面专家参与规划设计,将学校的绿化、水系等与校舍建设同步实施,实现校园环境、功能、经济、资源的优化,创造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校园环境,让校园环境真正成为学生成长的“第三位老师”。已建成的学校、幼儿园,应结合校园设计理念与实际情况,创造性的利用校园内原有地形和景观,体现学校教育特色,突出个性化特点,因地制宜地进行绿化、美化,创造出具有特色的校园环境。
3.将学校、幼儿园绿化、美化工程移交政府相关专业部门实施,这样既有利于提升校园环境品质,又可整体降低建设成本。
4.在后期的护养中,尝试建立“学校+园林”的长效管理模式。学校、幼儿园主动联系、协调园林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入校园指导,园林部门负责监管和培训,以确保校园绿化、美化工程建得好,养得活,留得住。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旗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王巧梅、苏占清、王托雅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校园绿化美化纳入品质城市建设工程统一实施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旗委关于“提升校园环境的生态功能、提高环境品质、塑造人文环境、引水系进校园”的要求,2019年,旗人民政府责成教体局会同园林、住建、城投等部门,邀请专业设计团队对高级中学、第四中学、第一小学、第七小学、第五幼儿园等进行了室外景观设计,并由住建部门委托专业施工队进行建设。目前,各项工程正在实施过程中。同时,为保证校园绿化后期养护管理到位,我旗正在推进组建教育服务公司,将学校后勤管理等相关工作委托给专业公司负责。
下一步,我旗将把绿地设计纳入校区整体规划,保障绿地率≥35%。同时按照功能需求,预留集中绿地、水景和供教学实践的种植园、小动物饲养园等功能用地,以提升校园整体规划设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