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3日,我旗召开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旗人大常委会主任郝永耀主持会议。旗委副书记杨雁华,旗委组织部副部长李耀军莅会指导。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高屹东,旗人大常委会调研员张娅苹,副调研员柴平、郭永旺,旗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杨光,旗人民法院院长王亮,旗人民检察院额尔登达来,各镇人大主席,旗人大常委会内设各委办副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全旗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表决通过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左晨光等4位同志的辞呈;表决通过了《伊金霍洛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3项制度;表决通过了《伊金霍洛旗人大常委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试行办法》;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额尔登达来为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人事任免提请议案,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额尔登达来为旗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的人事任免提请议案。
会上任命额尔登达来为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任命额尔登达来为旗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额尔登达来向宪法宣誓并在誓词上签字,郝永耀向额尔登达来颁发任命书。
旗人大常委会主任郝永耀在会上表示,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有利于弘扬宪法精神,激发检察人员依法行使法律监督权的意识和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