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伊金霍洛旗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旗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7-31 10:51:00作者:来源:

 

根据旗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8日至7月1日,旗委第四巡察组对旗人大机关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8月13日,旗委第四巡察组向旗人大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扛起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

(一)加强重视,成立工作小组。巡察组反馈会议召开后,旗人大机关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旗人大机关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旗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王瑞担任组长,成员由各委(办)主任、副主任任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督促整改,全程严抓督导。人大机关党组严格对照整改方案,15日对整改进展情况开展一次调度同时旗纪委监委、组织部、巡察办对反馈问题实行督导推进、确保整改工作扎实开展,督促各项整改事项落实到位,达到巡察的真目的。

(三)印发方案,确保整改实效。经过认真研究和反复讨论,针对旗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0个问题,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印发了《旗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旗人大机关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

二、坚持从严从实,深入查摆整改

巡察反馈的主要问题,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聚焦民生实事进展监督不到位。

1.未及时督办完成民生实事项目。2023年人大通过调研发现我旗民生实事项目“水岸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能如期完成,监督功能推动项目进展作用发挥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伊金霍洛旗2024年民生实事监督工作方案》铅华监督问效,严格按照《伊金霍洛旗2024年民生实事票决项目监督联系工作安排表》开展每月调度。二是于2024年10月15日在伊金霍洛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听取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报告。三是在2024年8月20日、21日分别调度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卫健委汇报水岸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品质提升项目未如期开工改造的情况说明。该项目已于12月31日完成项目建设。

2.监督方式方法单一。对2024年民生实事“伊金霍洛旗瓶改管项目”的3次监督均以电话询问听取住建局上报工作开展情况等形式进行,未组织人大代表深入部门或者项目实地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督办项目进展。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伊金霍洛旗2024年民生实事票决项目监督联系工作安排表》,并安排常委会领导赵海录主任牵头联系监督“伊金霍洛旗瓶改管项目”。二是灵活运用代表之家、联络站、联系点、代表接访等方式,收集群众对“伊金霍洛旗瓶改管项目”实施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制定主任集体视察民生实事“伊金霍洛旗瓶改管项目”等实施方案,根据方案组织人大代表进行现场调研视察,10月18日,旗人大常委会主任集体视察“伊金霍洛旗瓶改管项目”等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集中督办重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11月7日,专项调研“瓶改管项目”建设、城市水生态治理、全旗房地产开发建设、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老旧小区改造进展等民生实事项目。五是2024年12月16日召开常委会专题听取城建局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并进行了评议和满意度测评。

(二)聚焦“两官”履职评议工作不深入。

1.评议标准不够全面。存在对于不同部门工作人员采取相同评议方式的情况,审判法官和执行法官的评议标准相同,反映被评议人员能力水平不全面。

整改情况:完善科学评议标准,针对不同部门被评议人员,根据业务范畴、工作实际制定不同的评议标准。

2.案卷评查缺乏跟踪问效。

2022年“两官”履职评议工作开展以来,未及时对法检两院的后续整改进行跟踪监督,导致案卷评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在2023年“两官”履职评议工作时仍然反复出现,包括案卷材料缺失、制式文书错误、送达程序不规范等,每位被评议检察官、法官在评查报告中均出现以上问题。

整改情况旗人民法院、检察院已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旗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后续工作中将持续关注整改效果。

(三)聚焦信息发布制度执行不规范。

1.宣传报道开展不及时。如2023年12月29日旗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1月3日旗人大公众号才发布相关信息。2023年7月5日旗人大常委会带队调研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7月12日旗人大公众号才发布相关报道。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信息员参加全旗政务新媒体从业人员培训会,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二是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当天活动当天初稿编辑推送。

2.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执行不严格。2023年11月份发布的人大机关集中学习信息多数通过微信传送直接进行请示审核,未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审核签字背书制度。

整改情况严格履行签字背书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

(四)聚焦执法监督检查不到位。

1.专项执法检查落实有差距。如2023年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部分人大代表对该法律的具体执行层面了解不足,导致执法检查过程中出现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邀请相关专业、行业代表参加专项执法检查;二是专项执法检查前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制定执法检查科目表,确保执法检查精细化落实。

2.监督工作跟进不力。如2023年监察和民族法制工作委员会开展调研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工作,未要求公安部门反馈上报整改情况,未能持续有效跟进整改落实。

整改情况:要求公安部门上报整改情况,包括整改进展、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监督力度,确保各项整改措施的有效落实,提升公安执法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五)聚焦议案建议督办工作质量不高。

议案建议督办成效不显著。如2023年代表共提出意见建议44条,已办理完成32条,占比73%,列入计划办理及暂不能办理12条,占比27%。议案建议办理整体成效并不显著,距离代表期盼有差距。

整改情况:组织部承办3件均已书面反馈并联系代表,政府共承办41件,其中代表建议已采纳,并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共29件,代表建议已采纳,所提建议为长期性工作,或因条件所限短期内无法实现,已列入规划或创造条件逐步落实的共12件,均已反馈并联系代表。

(六)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把握不足。

1.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如2023年未按要求完成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和1次全面督查意识形态工作任务;2023年无网络意识形态舆情风险点排查工作台账,无信息发布审核台账;2023年领导分工未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意识形态、保密工作进行分工。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要求在年中、年末对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二是进一步完善本单位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及网络安全应急制度。三是根据制度建立相关台账。四是完善机关分工。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开展不力。如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对党员干部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未开展学习;2023年未按要求完成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未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党日活动。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民族理论政策学习纳入于6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进行学习;二是按要求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三是已于12月召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党日活动。

(七)聚焦财务报销不规范。

报销审批程序不规范。如2023年8月购买运动会男装(86387元)、女装(50000元)报销审批单经办人未签字,采购二次结果确认单未加盖单位公章;2022年11月付远岸电脑图文快印中心3笔印刷费(分别为29250元、29400元、14283元)政采商场电子卖场验收单验收单位处未加盖公章。

整改情况:一是在采购二次结果确认单补盖公章,报销审批单经办人补签。二是在政采商场电子卖场验收单验收单位处补盖公章。三是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

(八)聚焦履行“两个责任”有差距。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规范。2021年和2022年3名干部廉政谈话记录全文雷同,部分廉政谈话记录签字存在机打、代签字、签字日期不匹配现象;2021年到2023年廉政谈话记录缺少影像资料;近三年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存在照搬照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已拟定《廉政谈话制度》;二是细化完善党风廉政档案资料。

2.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日常监督中监督的力度和措施不足,主动发现问题形式单一。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要求加强党内监督。二是利用考勤平台加强对机关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开展定期检查,并不定期开展抽查。

(九)机关党组织建设力度不够。

1.党支部组织生活规范化建设指导手册填写不规范。

2021年到2023年指导手册记录均不详实,未按上级要求填写党员成员花名、党费收缴等相关内容。

整改情况:将党员成员花名、党费收缴等相关内容填写,将已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等按要求在《机关党员组织生活规范化建设指导手册》填写。

2.“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近三年未按照“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主题党日活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规定要求全面开展工作,部分支委会无影像资料。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已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三会一课”档案资料。

(十)“三务”公开不规范。

1.执行“三务”公开制度流于形式。无正规固定“三务”公开栏,以支架式白板代替。

整改情况:设立正规固定的“三务”公开栏,及时公开重点工作。

2.内容公示不全面。

未见近三年“三务”公开相关资料,未公示党员党费收缴明细等内容,对必须公开事项的规定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是财务预、决算公开按照相关规定已在伊金霍洛旗政府网站及自治区财政厅网站公开。二是对政务、党费收缴、发展党员等进行公示、记录、留存影像、留底备案。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91200;电子邮箱yqrddj2024@163.com。

特此通报

 

 

中共伊金霍洛旗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2025731日            

主办:伊金霍洛旗人大常委会

承办:伊金霍洛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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