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我旗营商环境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的建议
提建议代表:柴源
代表团:阿镇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周围环境和条件的总和,也就是企业的生存和生态环境。营商环境对一个国家或区域的发展越来越重要,哪个地方营商环境好,资源就会流向哪个地方,企业等市场主体也会纷纷前往投资;哪个地方营商环境差,不仅吸引不来新项目、新技术,现有的一些企业和项目也可能“孔雀东南飞”。其中,项目审批效率是衡量营商环境好坏的一项重要指标。
今年以来,我旗成立了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不断提高项目审批效率,营商环境有所改善,企业办理投资项目审批实现了三个转变。一是从以往“多处跑”转变为“跑一处”。涉及投资项目审批的发改、自然资源、住建、工信、林草等13个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中心,行政审批专用章交由中心启用。按照“一次收文、联合审批、一次审结”要求,中心下设受理代办部、保障服务部和审批服务部,实现企业投资项目立项开工、施工建设、竣工验收三段式“一站式”服务。二是从“串联式供给”向“个性化服务”转变。中心按照部门审批事项全委托中心受理办理后,按照每个部门必须派出一名首席专员进驻中心的要求,对每个投资项目实行一次受理、集体会议联审,实现了 “公开、透明、高效、法治”的项目审批模式和“一个项目一个代办员一张清单一幅流程图”。三是从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时限由长到短转变。梳理和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类审批全流程,采用无前置条件的环评、节能、水保等审批事项平行推进,土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合并办理,单位内部审批时限压缩等措施,将除林草、土地报批和招拍挂等向自治区有关部门报批手续外的开工前审批时间压缩至“59天”。
三个“转变”的实现提高了项目审批效率,但与浙江等发达地区相比还有明显不足:
一是加快投资项目审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急需出台。准入联审、标准地打造、中介超市搭建、多图联审、区域评价、无差别全科受理等创新方式虽然符合改革的方向和要求,但与现行一些法律法规存在冲突,一些干部思想上有顾虑,不敢大胆创新,影响工作的推进。涉及多个部门审批事项,存在一些审批互为前置条件的情况,制约了改革的深化。二是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急需进一步完善、升级。投资项目立项规划阶段审批已实现发改立项和自然资源土地预审(规划选址)的网上联审,但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流程各部门“一网通办”还没有实现。三是土地和林草地报批程序急需进一步简化。并没有完全围绕市场和企业为导向,积极打造“标准地”(“标准地+承诺制”就是土地在招拍挂前,由政府做好“标准地”的收储、报批和打造工作。),把能够前移或者政府完成的评价和审批事项等全部实行事前服务,并为每个拟供地项目提供审批个性化清单定制,实现企业对标竞价、项目拿地后无需找政府。
鉴于上述情况,建议:
基于以上原因,需要我们协调自治区发改、自然资源、林草等相关部门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在审批环节进一步简化流程,积极探索推行林草、土地并联审批,尽快实现从立项规划到竣工验收的全流程“一网通办”,为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创造更加便捷的条件。
一要建立投资项目建设条件会商协调机制。以有效衔接空间规划、发展建设规划和投资政策,完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为目的,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会商协调工作。对意向项目,由属地镇、园区落实项目代办员指导企业编制真实、详细的项目信息报告。依照准入标准,属地镇、园区代办员向中心申请召开投资项目建设条件协商会,中心牵头联合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实行会商。各部门首席代表经过充分讨论协商,然后按照“民主集中”原则形成建设条件意见和控制性指标。中心按照三日内无书面反对意见,则默认许可的原则向镇、园区正式出具前期服务联系单,并指定一名中心代办员指导协助镇、园区代办员进行材料整理组件。
二是率先推广企业投资工业类项目“标准地”制度。自然资源局牵头,以项目属地镇、园区为建设主体,根据政府的“年度用地计划”及“年度项目计划”的情况,由相应建设主体开展地块“三通一平一围墙”建设。由中心保障部组织“标准地”实地验收,第一时间发现存在问题,并督促属地镇、园区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属地镇、园区要提前做好拟招引落地项目的申请材料,按规定标准要求提交至中心。“标准地”实地验收通过后,经中心首席代表联审会制定提出相关准入标准的一次性报批指导单。属地镇、园区依据指导单有关数据内容,完成相关数据包及承诺书落实后,自然资源局开始土地的公开招拍挂。
三是加快培育投资项目涉审联合中介。联合中介是指具备编制工程建设项目涉审综合报告以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能力的中介或中介联合体。中介综合报告应包含项目开工前需取得批准、备案的工程咨询、方案设计、环评、水保、稳评等内容,以及勘察、设计成果等。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推行一个综合报告制度,建设单位委托联合中介编制综合报告后,按规定报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进行联审。鼓励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领域的中介机构加入中介行业协会并进入政务服务网上中介超市,通过联合合作、兼并重组、资格能力提升等使自己具备编制综合报告以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能力。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旗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1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柴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我旗营商环境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旗充分借鉴浙江桐庐等地先进经验,在全市率先成立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制定实行了各项提高审批效率的举措,企业投资备案类项目开工前审批时间、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时间均大幅压缩,手续办理进入“快车道”。
一、建立投资项目建设条件会商协调机制
我旗充分发挥“一个平台议事、决策、审批,全审批流程牵头、统筹、协调”作用,在招商引资阶段,由发改委牵头,联合财政、自然资源、住建、工信、能源、环保、应急、水利、林草、农牧、文旅、气象等审批部门召开项目建设条件协调会。对符合要素条件的,指定代办员协助企业开展全流程审批和申请材料组件,对项目有争议的,告知项目属地镇和园区完善要素要件。针对内蒙古金润达科技有限公司高分子管材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多次组织召开了投资项目建设条件联动审批会,积极开展会商协调,加快推进了项目手续办理,确保了重点项目顺利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列入2020年市级调度的30项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已全部开复工建设,完成投资32.41亿元,项目开复工率、投资完成率分别居全市第1位和第3位。
二、探索企业投资工业类项目“标准地”制度
编制完成了《伊金霍洛旗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改革实施办法(讨论稿)》,近期将提交政府相关会议研究,待通过后印发执行。目前,正在全力打造江苏工业园区西片区“标准地”,推动重大项目尽快落地。下一步,将根据全旗“年度用地计划”及“年度项目计划”,以项目属地镇、园区为建设主体,开展标准地块“九通一平一围墙”建设,并责成有关部门对“标准地”进行验收,按照“标准地”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三、加快培育投资项目涉审联合中介
编制完成了《伊金霍洛旗成立投资项目中介服务超市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计划近期提交旗政府相关会议研究,待通过后印发执行。积极指导推动投资项目审批涉及的工程咨询、评估、勘察、设计、测量、检测、监理等方面中介公司进入中介超市,方便投资项目业主通过中介超市择优选择中介服务机构。
四、多措并举加快审批效率
一是开展服务全覆盖审批。扎实开展企业分类服务,在尊重企业意愿的基础上,对亿元以上、春秋季开工等重大投资项目开展包办服务,对于其他投资项目开展帮办代办服务,对建设过程中存在问题的项目,开展全生命周期跟踪服务。二是开展“容缺受理”审批。制定旗投资项目审批容错免责实施办法和投资项目容缺承诺管理办法讨论稿,审批事项实行“一次受理、并联审批、一次出件”,在出具批复意见前允许对部门前置文件采取容缺受理。三是开展“一网通办”审批。主要依托内蒙古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和鄂尔多斯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各部门审批信息互联互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审批办理结果。四是制定服务指南。明确投资项目审批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各阶段材料清单,以及业主有关事项清单、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办事大厅操作指引和审批流程图,详细内容以二维码形式在旗政务服务大厅公示。五是加强教育培训。根据工作需要,择优抽调专人,按期对“一站式”服务中心、投资促进中心、各镇、各园区、招商投资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及代办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并对各部门首席代表和工作人员日常工作进行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