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建议第5号)

发布时间:2019-03-15 17:14:00作者:来源:

关于解决水岸新城存在问题的建议

 

  提建议代表:韩丽、高志雄

  代表团:红庆河镇、阿镇

  基本情况:

  水岸新城(市公务员小区二期)属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现代化城市片区,是我市品质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辖区内共有18个住宅小区,可入住1.9万户,现已入住6400户约1.6万人。居民大多是市直有关单位的干部职工,总体文化水平高、法律意识强,对居住环境、服务水平的要求比较高,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盼值较高。

  存在问题:

  1.社区服务功能不完善。为提高该片区的服务居民水平,2017年阿镇政府已成立恩可社区,专门服务管理此片区,但社区现在无办公场所,功能不完善,居民办事不方便,仍不能满足居民的服务需求。

  2.基础功能不完善。目前,该片区16个小区无公共用房,受场地制约,居民很多文艺活动无法开展,不能满足居民的文化需求。

  3.工程遗留问题杂多。水岸新城片区整体未进行竣工验收,不同程度的存在地脚线起皮脱离、管道漏水、厨房台面裂缝、地板空鼓、楼道内瓷砖脱、屋顶漏雨、窗户漏水等诸多问题。加之,责任主体不明确,开发商、物业相互推脱,存在问题一再搁浅,居民怨声较大。

  4.存在安全隐患。一是技防设施不完善,小区道路、单元门、电梯无监控设施,经常出现偷盗、车辆剐蹭问题无法追踪。二是消防通道设计有缺陷,宽度不够,高层灭火车辆不能正常通过。消防设施设备不完善、消防通道不畅通(小区内有断头路、地下车库未启用,地面上车辆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情,无法保障业主生命财产安全。三是电梯单元内两部现启用一部,无光幕、无监控,五方对讲无法实现,发生夹人、困人、坠梯事故物业人员无法及时处置。

  5.物业公司与业主矛盾突出。水岸新城整体物业费收缴率低,物业公司服务水平差,存在物业企业缺乏监管、物业从业人员未按标准配备、公共设施设备维护不当等问题,因存在问题得不到解决业主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通过停水、司法程序等方式催缴物业费,导致矛盾激化,使小区整体环境形成了恶性循环。

  鉴于上述情况,建议:

  1.政府尽快明确监管部门。通过畅通居民反映问题的渠道,责任部门负责问题收集、梳理、汇总工作,并针对居民反映问题出台解决方案,来逐一化解矛盾。

  2.政府尽快责成相关部门对该片区小区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督促房地产公司尽快解决小区遗留问题。如房地产公司已破产的,建议由政府兜底解决。

  3.督促物业监管部门规范物业服务市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并结合小区居住条件调整物业费,彻底化解物业企业与居民之间的矛盾。

  4.尽快确定社区办公用房,明确各小区内居民活动用房,以便于为居民提供服务,满足居民多元化需求。

  5.由相关部门对该片区的公共用房、商业用房进行业态规划与管理,规范该片区经营活动。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旗十七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5号建议的答复

  

韩丽、高志雄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水岸新城存在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就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完善水岸新城配套服务设施,提高乌兰木伦河南岸区域宜居水平”的总体要求,我旗全面启动水岸新城品质提升工作,截至目前,已累计投入资金1.3亿元。

  (一)成立组织机构。为统筹做好水岸新城建设管理工作,旗委、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并明确了1名县级领导和旗直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筹建办及办公室、发展规划、工程建设、管理服务、财务5个工作机构,目前相关人员已配备齐全。

  (二)完善市政路网。计划打通水岸新城3条“断头路”,铺装完善9.4公里人行道。截至目前,和谐路已建成通车,滨海西路、诃额伦路正在履行招投标手续。

  (三)提升园林景观。重点对泰康东街、滨海西路、海河路等20条道路及沿线27个景观节点进行集中打造。目前,栽植垂柳、金叶复叶槭等41种苗木3万余株,籽播草坪、波斯菊等2.2万平方米,新增园林绿化面积2.8万平方米,改造园林绿化面积37万平方米。

  (四)启动水系建设。结合东红海子水质提升工作,启动实施了阿镇环城水系工程,努力实现水资源、水环境、水景观“三位一体”城市水系综合治理模式。目前,已累计挖运土方294万方,敷设埋管1940米,项目基础工程已全部完工,湖体注水工作已完成。

  (五)环境综合整治。今年以来,累计整理地形28.7万平方米、平衡土方13.6万立方米,拆除建筑工地围挡10处2.5万平方米,城市界面景观有效提升。强化技防监控,计划新增摄像头341处。

  此外,针对市直公务员小区配套设施问题,由于市直公务员小区立项、建设等均由市直部门牵头负责并组织实施,且17个住宅小区虽已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但不同程度存在工程遗留问题(消防、配套、硬绿化不完善),且均未通过住宅小区综合验收。为保证相应监督管理工作的延续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已向市人民政府建议由市直相关部门负责监管,尽快理清各住宅小区建设主体、开发企业以及业主之间的关系,并组织对各类住宅小区进行综合验收,待综合验收合格备案后再移交由我旗进行统一管理。

  感谢你们对我旗城市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旗政府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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