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伊金霍洛旗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
旗人大常委会主任郝永耀主持会议。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永亮、韩丽、杨达赖、王允枫,全国人大代表、乌兰发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玉良等26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张勇,旗人大常委会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待遇干部柴平,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额尔登达来,旗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千孟克,市人大代表王晓平,旗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以上领导干部,部分旗人大代表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全旗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听取审议了全旗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关于全旗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听取了代表建议和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代表述职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上接受了旗十七届人大代表辞呈、调整了旗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对重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对旗人民检察院部分员额检察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
郝永耀指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是人大的重要法定职责,旗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旗委关于国资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依法依规向旗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要进一步规范完善国有资产特别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相关统计制度、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加强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全口径监管,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各代表建议承办单位要加大建议办理力度,增强办理工作实效,充分发挥代表在反映民意、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旗检察院要以检察官履职评议为契机,认真查找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