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人大常委会关于征求对旗人民法院部分法官履职情况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深化司法活动监督,促进司法公平公正,提高法官队伍整体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按照旗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对旗人民法院部分法官开展履职评议。
本次履职评议的内容包括政治和业务素质情况、依法履行职责情况、廉洁自律情况、自觉接受监督情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情况等方面。现将被评议的7名法官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1.刘喜平,男,中共党员,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伊金霍洛人民法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
2.丁莉霞,女,中共党员,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金融审判庭)、四级高级法官。
3.边 丽,女,中共党员,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一级法官。
4.郭浩然,男,中共党员,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金融审判庭)副庭长、二级法官。
5.陆 青,女,中共党员,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三级法官。
6.宋奎星,男,中共党员,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札萨克人民法庭负责人、三级法官。
7.李金珠,女,群众,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欢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广大干部群众于2025年9月底前来信、来电提出对被评议法官履职情况的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477-8691213电子邮箱:2381372036@qq.com。
特此公告
伊金霍洛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