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建议第43号)

发布时间:2018-01-03 17:14:00作者:来源:

关于稳定镇村干部队伍的建议

 

  建议提出人:巴音其木格、薛振宇、李自成、刘飞亮、白相飞、呼日查、任光荣、高卡文、白智才、李彩艳、高兰云、乔玉祥

  代表团:苏布尔嘎镇、札萨克镇

  农村基层工作十分复杂辛苦,工作环境差,工作强度和压力都很大,可以说,如果没有基层干部的吃苦耐劳,不懈努力,农村工作是无法得到正常开展的。但目前农村基层干部年龄普遍较大,由于村干部工资待遇低,责任大,现今年轻人宁愿外出务工也不愿当干部,导致村干部青黄不接现象较为严重。加之旗级各部门频繁抽调、借调乡镇干部,导致乡镇工作人员数量锐减,已经难以满足日常工作需求。此外,旗级干部与乡镇干部各方面待遇差异大也导致部分乡镇干部一门心思想调动到旗直部门工作工作,工作积极性不高,留不住人。近年来虽然乡镇干部与村干部的工资待遇有了一定幅度的提高,但仍无法较大地改变镇、村干部待遇与工作责任不对等现状,特别是社长工资一年度仅为1200元。鉴于上述情况,建议:

  一是每年安排适当指标,对连续任职满10年以上,且表现突出的嘎查村“两委”正职进行转聘。

  二是探索建立旗直部门干部与乡镇干部交流机制,旗直部门抽调干部充实乡镇干部队伍,并将考核、工资发放、人事关系等转入乡镇统一管理;基层工作满10年乡镇干部可调入旗直部门工作。

  三是如有转聘机会,优先转聘在乡镇服务满5年,且表现突出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储备人才。

  四是提高嘎查村支书、村长工资,其他委员工资维持现状,二者工资差额以50%为宜。参照两委和监委会成员的工资发放标准,按照一定比例专设社长工资,提高社长工作积极性,并纳入旗财政预算。

 

伊金霍洛旗委组织部关于旗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4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白相飞、呼日查、任光荣、高卡文、白智才、李彩艳、高兰云、乔玉祥、巴音其木格、薛振宇、李自成、刘飞亮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稳定镇村干部队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的要求,进一步调动乡镇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乡镇干部队伍在促进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作用,根据《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14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全区苏木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苏木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内人社发〔2015〕61号)和《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关于全市苏木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苏木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鄂人社发〔2015〕83号)文件精神。目前,我旗相关部门集体研究拟定了《关于稳定镇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实施方案》初稿(以下简称《方案》),待旗委常委会议审议后予以印发实施。

  《方案》坚持以稳定乡镇干部队伍建设为根本目标,紧紧围绕人才强旗战略,狠抓乡镇干部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环节的工作,创新乡镇干部队伍工作机制,优化乡镇干部工作环境,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爱岗敬业、廉洁高效、群众满意的高素质乡镇干部队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我旗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方案》以坚持积极引导、坚持待遇倾斜和坚持科学管理为基本原则。实施范围初步确定为各镇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岗工作人员(含自治区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公益性工作岗位工作人员、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社会工作者和市旗两级储备人才)。

  《方案》拟通过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优化干部职工待遇,完善干部管理和建立社会工作者和旗级储备人才转聘机制等举措,以加强思想理论教育、积极选树先进典型、提高政治待遇、提高补贴待遇、推进干部交流锻炼、严格借调调离程序、减轻基层负担等方面内容为抓手,切实强化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为推动全旗转型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主办:伊金霍洛旗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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