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建议第33号)

发布时间:2016-02-24 17:14:00作者:来源:

关于回暖房地产刺激经济发展的建议

 

  提建议代表:白相飞、呼日查、王军

  代表团:札萨克镇

  目前,对于相对低迷的房地产行业,国家在酝酿一系列“救市”政策。房地产的崩盘对于某些开发商而言,无疑是毁灭性的打击,众多的民间借贷问题也出于此。所以搞活了房地产行业也就基本解决了民间借贷问题。对于政府而言,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解决民间借贷问题,应该推出救市措施,否则市场将会因为信心崩塌而出现系统性风险。

  鉴于以上情况,建议旗人民政府稳步解决房地产、民间借贷问题。在此过程中,政府要拿捏好尺度,既不能因救市将房地产对政府干预的路径产生依赖,也不能因救市而让老百姓对住房停足观望。政府可制定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鼓励其它大型企业与房地产开发商结对帮带,只要价格合理,可集中安置工人入住或购房,最终使双方共赢,只有解决了“烂尾楼”问题,从而才能解决房地产开发贷款和连带的民间借贷问题,避免产生大范围的社会群体性矛盾,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33号建议的答复

 

白相飞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回暖房地产刺激经济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受国内整体经济形势下行影响,房地产市场持续低靡。2015年以来,为切实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摆脱困境,旗人民政府多措并举,因企施策。一是积极帮助协调金融贷款,推进房地产项目建设。对于部分企业开发但已停工的房地产项目,旗人民政府通过协调金融机构,为其提供贷款支持,推进项目建设。目前,银基公司、博业公司、兴蒙公司开发建设的原地回迁房项目已通过企业抵押资产,政府提供贷款的方式全面复工建设。目前,已累计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约12亿元;二是政府帮助开发企业回购现有存量房源,解决回迁安置问题。为切实解决旧城回迁安置问题,旗人民政府积极协调部分具有存量房源的开发企业,通过分期付款、低于市场评估价的方式回购其房源进行安置,既满足了回迁安置需求,又盘活了部分企业资产。目前,已回购了建民公司、万宇地产公司以及限价房共1418套房源,切实缓解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三是利用开发企业存量商业房源推行临时过渡安置。针对部分企业存量商业房源空置而无法有限回笼资金,部分拆迁户又对现有商业房源位置不满意的实际,旗人民政府下一步计划协调存量商业房源企业,由房源企业提供商业房源,对部分商业拆迁户进行临时过渡安置,盘活商业市场。四是通过化解政府债务盘活房地产资产。对于与政府存在三角债务关系的企业,通过企业存量房源抵顶所欠政府的相关税费,既有效保障了政府利益,又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五是对于存在矛盾纠纷突出,难以通过行政协调解决的企业,将由司法部门介入,依法予以处置,以保障房屋购买者和回迁安置户的合法权益。目前万力、银基两家开发企业已经通过司法协调,由政府组成管理团队介入接管后续工程建设。六是对于欠缴相关税费但因资金短缺无法缴纳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通过其有效资产予以抵顶所欠税费。

  2015年5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内政发〔2015〕58号),针对当前全区房地产市场存在的实际问题,在房地产项目规划、土地供应、商品房销售、税收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相关优惠政策,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按照文件精神,旗人民政府又专门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将我旗之前制定的部分经济适用房限制条件进行了重新调整,对于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户,在享受我旗范围内的其他政策性分配住房或购买改善性商品房时,旗房管部门不再将“要求其办理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退出手续”作为其办理其他房屋房产证的限制条件,对于部分已经申购经济适用房的住户,今后可同时申购商品住房。下一步,旗人民政府将继续以落实内政发58号文件精神为契机,结合我旗实际,在项目规划、土地供应、商品房销售、税收等方面制定出台更多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相关政策,想方设法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筹措资金,逐步解决“烂尾楼”、商品房滞销等问题,促进全旗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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