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建议第44号)

发布时间:2016-02-24 17:14:00作者:来源:

关于加大对农牧业龙头企业扶持力度的建议

 

  提建议代表:薛长发、巴音其木格、雷峰、刘飞亮、尚鸡换、王悦、杨金柱、武银花

  代表团:苏布尔嘎镇

  近年来,我旗的农牧业现代化、产业化进程日益加快,各类专业合作社、协会和龙头企业逐年增多。但这些发展都是建立在低基础上的高增长,产业化发展水平总体偏低,资金和人才等要素依然制约着农牧业产业化的进一步发展。加之其他地区低价农畜产品的大量涌入,对我旗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产生了较大的冲击。

  为进一步提高我旗农牧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应加大对农牧业龙头企业的培育和扶持力度,从而有效推动产业化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但是与产业化发展的迫切要求相冲突的是,当前我旗农牧业龙头企业少而弱,成长壮大速度不高,吸纳群众参与不够,产品精深加工不足,市场开拓能力不强,盈利有限甚至亏本运营。

  鉴于上述情况,建议:

  以带动农牧业结构调整和农牧民增收为目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扶持,整合利用支农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发展,鼓励龙头企业投入资金进行技术改造,升级生产设备,增加科技投入,拓展发展规模。同时,根据龙头企业实际需要,发放补助资金,保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的资金需求,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向龙头企业提供税收和利率优惠。此外,要进一步强化农牧业龙头企业吸纳群众参与的能力与水平,努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以点带面,辐射拓展,切实解决农畜产品产、销难的问题。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44号建议的答复

 

薛长发等8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牧业龙头企业扶持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结合本地实际,我旗提出发展城郊型现代精品农牧业的发展思路,把做优做强红庆河蔬菜、“敏盖”白绒山羊作为发展重点,通过龙头企业辐射带动、农牧民合作组织抱团经营、种养殖大户引领示范等模式发展壮大农村经济组织,带动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牧民增收。2014年,全旗农牧业企业163家,合作社128家,种养殖大户446户;农牧业龙头企业达到20家,实现销售收入5.1亿元,实现利润8000万元。今年,计划重点培育10家龙头企业、20家合作社和50个种养殖大户发展壮大。目前正在调查摸底阶段,待摸清具体情况后将给予重点支持。在下一步工作中,旗人民政府针对龙头企业辐射能力低、规模小、技术力量薄弱、科技含量低、税收减免和利率优惠等问题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积极争取自治区和市级产业化资金扶持;二是抓好创业创新人才团队建设,为龙头企业争取创业创新人才团队政策和资金,以创业创新人才团队为抓手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产品的科技含量;三是完善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连接机制,用好用活上级关于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连接机制的政策措施,增强龙头企业的带动能力和作用;四是关于农畜产品加工运输的税费问题,旗人民政府已协调税务、交通、发改等部门做到应免尽免,并积极协调扶贫部门为龙头企业争取扶贫贴息贷款。在贷款利率方面,旗人民政府将继续通过贴息的办法为涉农企业争取贷款,以培育和扶持涉农企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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