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旗城市民族工作的对策建议
提建议代表:杨达赖
代表团:乌兰木伦镇
随着我旗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全旗城市民族工作也呈现出新的特点(问题):
一是城市少数民族人口数量不断增多,随之带来就业、医疗、教育和社会保障等问题,各种矛盾纠纷也不断增加,加大了社会管理工作难度。由于外来少数民族与本地汉族及其他民族在语言文化、生活习惯上存在一定差异,加之对当地有关政策规定、风土人情不熟悉及语言障碍,在生产、经营、生活中常与当地群众产生一些误会,难免发生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且这些进城经商、务工的少数民族群众,互相传递的不仅仅限于经济信息,还互相传递着包括民族关系信息在内的各种信息。所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处在引发城市民族关系问题的最活跃、最敏感的位置上,如果处理不好,容易引发民族矛盾,使化解和协调民族关系的任务越来越重。
二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更多的少数民族群众离开聚居区,进入城市生活,由于受各种条件、环境的限制和影响,一些具有丰富历史文化内涵的民族语言、传统技艺、民俗风情等非物质文化面临着逐渐消亡、失传的危险。
鉴于上述情况,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继续做好以下各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引导力度。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月”等各种活动,深入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民族理论知识。对在城市民族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营造维护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
二是加快城市少数民族科教文卫等各项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整体素质。
三是建立快速、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的决策协调机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是团结少数民族各类人才,加大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力度。少数民族各类专业人才和少数民族干部是党委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把团结少数民族各类人才和培养造就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作为维护我旗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举措来抓,通过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力度,加快他们成长的步伐。做好城镇化背景下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工作。通过政策扶持、加强人才培养、加大投入力度等方式,发挥政府在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和传承中的基础作用。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旗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21号建议的答复
杨达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我旗城市民族工作的对策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旗城乡统筹步伐的不断加快,转移进城的少数民族和外来少数民族群众数量不断增加,少数民族群众在就业、医疗、教育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成为当前我旗城市民族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结合你提出来的意见和建议,旗人民政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加强我旗城市民族工作。
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人民政府每年9月份都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同时每三年对在民族进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2014年恰逢三年一次大表彰,活动期间表彰奖励了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蒙古语文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同时利用媒体加大对《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中央、自治区、市、旗各级党的富民政策和民族政策的宣传力度,并安排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活动,进一步促进了我旗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
二、加快少数民族科教文卫事业发展
(一)少数民族科普文艺方面。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旗举办了发放蒙语科普书籍活动,让蒙古族农牧民走进科学、掌握科学和使用科学。发展建立一支传统少数民族文艺团队,发挥少数民族能歌善舞的特长,开展少数民族文化弘扬和传承的各项活动,丰富少数民族群众文化生活,营造我旗各族人民群众和睦共处,共同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少数民族教育方面。继续优化少数民族学校教师队伍,实施各项优惠政策,吸引更多优秀师范类毕业生、蒙授专业科目名师、名校长到少数民族学校任教、任职。继续加大对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的资金投入。目前,我旗蒙授学校学生助学金标准提高到幼儿每生每月80元,小学生每生每月170元,中学生每生每月200元;大学生奖学金也提高到中专生每人每年1650元,大专生每人每年3300元,被国家普通本科院校录取的,每人每年5500元,被国家重点本科院校录取的,每人每年77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10000元。2014年,共为民族学校在职教师补贴36万元,为在职专任教师补贴8万元,为退休、退养教师补贴12万元,累计补贴各类资金56万元。在此基础上,我旗还进一步采取了多种措施推进民族教育事业,确保民族教育优先发展。
(三)少数民族医疗卫生方面。2011年印发了《伊金霍洛旗全民医保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伊政发〔2011〕67号)规定“蒙古族个人缴纳参合金全部由财政代缴”。今年印发了《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14年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补偿标准的通知》(伊政办发〔2014〕14号),对蒙古族农牧民住院医疗报销比例再提高5%,在鄂尔多斯市内蒙中医医院住院治疗的,起付线降低50%。2012年印发了《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蒙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决定》,着力发展蒙中医药事业,并积极组织蒙中医技术人员参加蒙中医技术培训班,截至目前已选派50名医师到内蒙古国际蒙医院、鄂尔多斯市蒙研所等医院进修学习。
(四)少数民族应急管理方面。为预防和及时、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群体性事件,维护我旗的社会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旗民族事务局于2011年制定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五)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在后备干部管理上,我旗实行多渠道、多层次、开放式的民主推荐制度,扩大推荐范围。建立了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库,并实行动态管理,一年一考核,一年一更新。目前,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占全旗后备干部总数比例达21.8%。在干部选任上,对少数民族干部实行“三优先,定向选”,即:候选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基层工作多年的优先选,对与少数民族密切相关的部门优先选,每次公选领导干部考试,都拿出适当数量的领导岗位在少数民族干部中定向选。从而为少数民族干部脱颖而出打造了一条“绿色通道”。
(六)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及保护。1.加强对成吉思汗祭祀文化的传承和保护。达尔扈特人世世代代传承成吉思汗祭祀,并在每年的春季举行查干苏鲁克大典,夏季举行淖尔大典,秋季举行斯日格大典,冬季举行达斯玛大典。其中,春季查干苏鲁克大典是一年所有祭祀活动中规模最大、最隆重的祭祀活动。目前,我旗已将祭祀文化纳入到民族学校辅助教学中,进一步传承和发扬成吉思汗祭祀文化。2.支持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研究和创作。每年安排20万元鼓励我旗少数民族作家进行民族文化创作,安排5万元对少数民族书籍和文献等珍贵资料进行收集,引导和鼓励旗内有特长的少数民族人士和当地专家学者参与,把分散的研究力量集中起来,形成一定规模的研究团队,加大对全旗民族文化的研究力度。3.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我旗正在配合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建立鄂尔多斯民歌数据库,大力支持鄂尔多斯民歌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计划在条件成熟的时候,成立全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少数民族学会。主要负责保护、传承、研究、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确保全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既能得到有效保护,又能产生经济效益。4.传承少数民族“祭火”习俗。“祭火”是蒙古族的传统习俗,蒙古族通过“祭火”祈求火神赐福,保佑国泰民安、五畜兴旺、无病无灾。为更好地传承蒙古族传统文化,我旗计划新建一处祭火台,满足由于条件所限无法祭火的广大城市蒙古族群众的“祭火”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