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建议第28号)

发布时间:2015-02-18 17:14:00作者:来源:

关于水源地农牧民享受财政补助的建议

 

  提建议代表:王维

  代表团:伊金霍洛镇

  伊金霍洛镇根皮庙村是市、旗政府城市供水水源地,共有八个社,其中七个社有深机井,近年来由于长期供水,导致地下水位直接下降.造成农民的小机井水不够用,严重的有干枯现象,庄稼得不到有效灌溉,影响了农牧民的生产生活。

  建议:如其他水源地农牧民有享受补助政策的话能否给根皮庙村的老百姓给予同等待遇。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旗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28号建议的答复

 

王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水源地农牧民享受财政补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解决阿镇地区饮用水问题,2007年经旗人民政府批准,由旗自来水公司负责实施了甘珠庙水源地工程,该水源地涉及7个村2660户6000余人,现已成为城市核心区重要的水源,有效保障了城市核心区的正常生活用水。关于您提出的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同时,按照国家“地下水优先用于人饮”的原则,对人饮水水源地暂无明确的补偿依据,我旗暂时还无法出台相关补偿方案,希望您能谅解。此外,旗人民政府将在涉农项目及扶贫济困等方面为水源地农牧民给予适当政策倾斜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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