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效解决阿镇各小区工程遗留问题的建议
提建议代表:苏雅拉图、李瑞成
代表团:阿镇
阿镇建成区面积43平方公里,现有住宅小区92个,其中老旧小区18个,建成已交付使用小区31个,在建小区43个。现共有物业服务企业49家,物业服务管理覆盖率达90%,但因各小区工程遗留问题导致居民利益受损事件频发,后续又不能妥善解决群众所关切的相关问题,业主把怨气转嫁给物业企业,将拒缴物业费做为解决工程遗留问题的筹码,致使物业费收缴难成恶性循环。近两年,阿镇地区60%以上小区物业费收缴率均在50%以下,物业服务企业资金得不到保障,服务标准明显下降,导致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激化,不断出现弃管小区,城市幸福指数明显下降。
鉴于上述情况,建议:
1.建立工程质量倒追机制。由旗政府牵头,依法对存在工程遗留问题的各小区开发商予以责任追究,并形成长效机制,要求他们解决所承建小区的工程遗留问题,做好相应居民的赔偿、安抚工作。
2.通过法律手段强制执行。由法院、检察院、房管局等部门成立工作小组,对协调后仍不予解决工程遗留问题的开发商,强制抵顶开发商资产以解决工程遗留及相关问题。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旗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2号建议的答复
苏雅拉图、李瑞成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有效解决阿镇各小区工程遗留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旗委、政府逐年加大阿镇地区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投入力度,有针对性地解决住宅小区工程遗留问题,特别是2016年以来,为切实完善住宅小区建设质量、构建综合治理体系、提升物业服务和业主居民素质,彻底改变我旗住宅小区工程遗留问题多、功能缺失、品味高的局面,旗委、政府制定印发了《伊金霍洛旗阿镇地区建设品质小区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并成立了由旗委书记任组长、旗长任副组长的阿镇品质小区建设指挥部,启动实施阿镇地区品质小区三年行动计划,对阿镇地区110个住宅小区品质进行提升改造,其中,2016年重点对存在问题较为突出的53个小区进行提升改造。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1.3亿元,已全面完成40余个小区的整治工作。整体上看,房屋主体修缮工程(外墙保温、屋顶漏水、涂料粉刷)完成总工程量的85%,楼道综合整治(瓷砖美化、楼道刮白、更换单元门)完成80%,绿化工程全部完成,完善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地下管网改造、公共用房完善)完成80%,计划11月底全面完成,受到广大居民的拥护和支持。同时,加快推进住宅小区综合验收,优先对政府投资建设小区相关手续进行完善,积极回应了广大居民对办理房屋产权证的热切期盼。制定出台了《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考核评分细则》和《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标准》,引导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加盟、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市场资源,彻底解决住宅小区公共设施维修难和物业管理收费难的问题。
此外,为切实杜绝在建小区出现新的工程遗留问题,我旗一方面实行住宅小区工程监管验收一体化管理,对水、暖、电、气、污、通讯等二次管网在设计、材料采购、施工、验收、管理、维护等阶段均由各自行业主管单位进行一体化监督管理和终身维护;对二次结构、室内系统及屋面施工在设计、材料采购、施工、验收等阶段由旗住建局质监站进行全程监管,实行质监签字负责制。另一方面,为进一步强化全旗建筑工程参建各方工程质量主体责任意识,明确工程质量具体责任,制定印发了《伊金霍洛旗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实施办法》(伊政发〔2016〕88号),对于建筑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要按各自职责,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一旦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无论多长时间,不管调到什么岗位工作,都要依法严格追究责任,从根本上杜绝住宅小区遗留问题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