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化社区建设的建议
提建议代表:白剑刚、陈立军、那苏雅拉达来、康贵枝、刘秀英、刘美林
代表团:乌兰木伦镇
近年来,大批重大项目纷纷落户我镇,企业用地逐年增加。同时,我镇大部分村社都设置在井田范围内,因企业用地和采煤沉陷将部分农牧民搬迁到乌兰木伦镇区和乌兰木伦新村。这些搬迁的农牧民户籍没有发生改变,但生活方式发生了改变,所以需要成立不同于城镇化社区的农村化社区,以此来解决农牧民劳动就业、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外来人口管理、文化教育等方方面面的工作,以实现与城镇居民均等化的现代社区服务。目前我镇成立的四个社区只是简单的承担部分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场所紧缺,人员不足,经费紧缺,导致其他工作还未涉及。
鉴于上述情况,建议:
政府下一步加大对农村化社区的引导和投入,完善社区功能,实现转移农牧民与城镇居民均等化的现代社区服务。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旗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19号建议的答复
白剑刚等6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化社区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旗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农村牧区社区建设工作。目前,已在红庆河镇建立了红庆河村、柴达木村、白格针村、其劳图村、兰家圪卜村、哈希拉嘎村六村联合社区。
今后,将集中精力通过三项举措深入推进农村牧区社区建设工作:一是以城镇建设为抓手,建立城镇、集镇农村社区。根据各镇产业发展、功能日益多样化及农牧民居住现状,以小城镇建设为抓手,以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能力为着力点,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大城乡统筹力度,逐步实现城乡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社保、社会管理一体化,充分整合资源,探索建立乡镇集镇农村社区。二是以多村联建为抓手,建立多村联合农村社区。根据生态恢复建设,在生态移民聚居区和有条件的嘎查村,探索建立多村联合农村社区。在现有镇区范围内,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度、服务半径一般掌握在2公里、涵盖5个左右村、1000—2000户的基本原则,合理确定社区服务范围。从中选择相对居中、经济实力强、人口多、发展潜力大的村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为社区范围内各村提供服务。三是以村企联建为抓手,建立村企联建农村社区。在矿产资源富集地区和旅游优势地区,立足实际条件,探索建立村企联建的农村社区。积极引导具有较强经济实力的企业集团,在立足于自身发展需要的同时,吸收附近村民成为企业职工;鼓励村民将土地流转给企业生产经营,整合村庄宅基地,由企业出资建房,群众低价入住,置换出的土地由投资企业优先使用,建设服务企业职工和社区居民的企业社区。既可解决农村社区建设所需资金的问题,也可缓解企业用地紧张的问题,实现企业发展与农村社区建设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