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疫情期间物业服务行业补贴的建议
提建议代表:崔峰
代表团:阿镇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旗物业服务行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对于抗击疫情,物业行业各企业均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企业运转受冲击很大,前期物业企业采购防疫物资支出无资金来源,疫情期间物业一线人员加班加点进行小区消杀、人员进出管控、隔离人员生活必需品采购配送、代跑腿服务、防疫垃圾回收、防疫巡查,企业投入资金增加,而防疫资金未包含在物业服务费支出中,导致物业服务企业运转困难。为保障防疫工作正常开展,深圳市已出台《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举措》,对辖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疫情防控服务,按在管面积每平米0.5元的标准实施两个月财政补助。
鉴于上述情况,建议:
旗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给予物业企业疫情防控一定补贴,对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物业企业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表彰奖励,使物业服务企业感受到社会得关怀与认可。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旗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崔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疫情期间物业服务行业补贴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旗物业从业人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辛勤付出,为抗击疫情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解决企业疫情防控物资缺乏问题,旗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调拨急需防控物资,通过保障性住房和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发放给各物业企业。累计发放口罩7537个、一次性防护手套1350副、防护服137套、测温仪3个、消毒液12吨、消毒粉5斤、背试喷雾器15个、牛奶近600件。同时,政府共投资约192万元对我旗阿镇61个住宅小区安装了人证核验系统及门禁道闸改造,大大减轻了企业门岗从业人员工作量。关于对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物业企业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的建议,目前,我旗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待疫情彻底结束后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