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的建议
提建议代表:韩露
代表团:阿镇
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近年来,我旗社会组织得到了快速发展。截止目前,在伊旗民政局进行法人登记的社会组织共有150个;依法撤销53个。社会组织在整合社会资源、拓展服务领域、扩大就业渠道、活跃群众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目前有关政策法规不完善,监督管理措施不到位,大大影响了社会组织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也在无形中影响我旗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
一是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社会组织是新兴社会力量,负责人综合素质参差不齐,缺少必要的持续的学习和培训,专业化程度偏低。社会组织运行与管理、项目运作、募集资金、公共关系等方面服务能力亟待提高。二是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工作机制不健全。目前,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是年检审核、项目第三方评估和财务监督,措施方法不完善且落实不够细不够深,已不适应当前形势发展,急需完善。三是社会组织管理监督环境欠佳。主要体现在社会组织管理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小,群众对此了解认识不够,其参与、配合意识不强;社会组织法制观念淡薄,内部管理制度和自律机制不健全,其依法开展活动的自觉性有待提高。
鉴于上述情况,建议:
一是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提高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措施积极引进人才,进一步加强人才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社会组织人才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二是建立健全综合监督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在做好基本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有步骤、有重点的推行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探索社会组织社会监督新思路,建立社会监督渠道和处理机制,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发展。三是建立完善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制度和自律机制。监督督促社会组织建立和完善以章程为主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财务、考核奖惩、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同时加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切实增强社会组织的时代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侵蚀,自觉维护正确发展方向。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旗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1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韩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全旗现有登记注册社会组织154家,其中民办非企业80家、社会团体74家,涵盖了文体娱乐、教育、行业协会等领域。
一、人才建设方面
一是强化激励保障,提高社工人才待遇水平。制定出台《伊金霍洛旗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对考取国家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初级、中级资格证书人员分别给予400元、5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城乡基层社区一线从事专业社会工作的在职人员,凡考取国家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者,获得初级职称的每月补贴400元,获得中级职称的每月补贴500元。目前,各项补贴已全部按时足额发放。二是以培训为手段,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印发《伊金霍洛旗关于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全员社工化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推动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向社工化方向发展,每年开展全国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考前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社工人员综合水平。
二、社会组织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方面
一是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管。根据《社会团体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精神,每年定期对社会组织自身建设、业务活动、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要求业务主管单位签署年检意见。二是加强对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项目监管。按照国家采购工作有关规定招投标购买项目,将社会组织项目评估工作及审计工作纳入购买服务项目,实行主体、评估、审计三方监督,保质保量完成购买服务工作。三是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的监督管理。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的通知》(鄂府办发〔2017〕171号)精神,组建脱钩工作联合小组,发改部门、组织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等十部门联合,对我旗23家行业协会商会进行全方位脱钩工作,进一步完善了行业协会商会的规范运营。
三、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制度和自律制度建设方面
一是成立了伊金霍洛旗社会组织党委,负责统筹指导全旗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引领社会组织开展各项业务。组建了志愿服务队,开展公益志愿微课项目,以宣讲社会组织党建、政策法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等方式,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领域的管理工作。二是要求我旗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制定《行业自律公约》,严格按照《行业自律公约》规范日常活动。三是根据自治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结合我旗实际情况,对全旗社会组织按照10%的比例进行实地抽查。对社会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自律制度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运营不规范的社会组织要求限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