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建议第2号)

发布时间:2020-04-29 17:14:00作者:来源:

关于加快推动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的建议

  

  提建议代表:折先进

  代表团:阿镇

  一、现状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蒙元文化,是中华文化的一个重要阶段和组成部分,传承和弘扬蒙元文化有其深刻的现实意义。

  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与国家5A景区成吉思汗陵毗邻,规划建设面积11.9平方公里,以“文化铸魂、旅游强体、影视塑形”为发展战略,已完成投资27亿元,标志性建筑“三都一帐”具备唯一性和独特性。园区是自治区“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2015年获评国家4A级景区、自治区服务业集聚区,2017-2018连续两年列入自治区重点文化产业项目,也是全区唯一、全国第26家“影视指定拍摄景地”。园区秉持“看周秦汉唐去古都西安,看明清到首都北京,领略宋朝文化去开封和浙江,看蒙元文化到蒙古源流”的发展目标,着力打造蒙元文化立体百科全书,同时也是自治区体量最大的文化产业新航母,更是文化旅游影视融合发展的新典范。

  因园区建设项目投资大、周期长,园区开放的景点有限、蒙元文化脉络尚未展现、蒙元文化内涵不突出、互动体验性不强,严重制约了园区发展。

  二、鉴于上述情况,为了推进蒙古源流发展“起航”,提出如下建议:

  1.给予政策扶持。建议旗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扶持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给予资金、土地、税收等方面扶持。一是资金方面。旗级设立3000万元的文化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常态化支持(五年左右)园区发展建设。二是土地方面。园区内企业建设用地土地出让价格参照当地工业用地价格最低标准执行,适当增加用地指标,并出台影视搭景灵活用地政策。三是税收方面。城镇土地使用税执行0.6元/平米的最低税率。四是奖励方面。对园区内引进的影视企业,从完成投资开始运营之日起,前三年给予该企业地方财政贡献80%的奖励,后三年按50%奖励。五是信贷方面。给予园区内企业贷款贴息扶持。

  2.理顺管理体制机制。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为文化产业园区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园区投资近百亿元,仅仅依靠旗级财政投资建设、管理,很难实现园区定位发展目标,为此建议,一是将“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园区管委会”的行政建制从科级提升为准处级,由市、旗两级政府联手共建,理顺园区管理体制,有效推进园区持续、健康发展。二是结合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将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园区由鄂尔多斯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公司运营,借助市旗两级力量,加大投资,加快园区项目建设,完善景区配套服务功能,把资产盘活,把冷资源做热。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旗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折先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在政策扶持方面。结合当前文化旅游完成机构改革后的发展实际,拟定了《伊金霍洛旗关于促进文化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重点从加强文化旅游品牌培育升级、加大文化旅游要素配套、加大文旅企业扶持力度、重视文化旅游人才教育培训、强化文化旅游宣传营销奖励资金、发展智慧文旅6个方面扶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壮大,目前正等待旗委、政府相关会议研究。

  二是在资金扶持方面。旗级层面目前虽然未设立专门针对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园区发展的扶持资金,但每年通过争取上级专项和一般债券资金方式扶持园区建设。2018年和2019年共争取到位一般债券资金26224.7万元,用于蒙元文化艺术展示中心、哈喇和林、市政管网绿化亮化、元上都周庑及附属设施工程、元大都周庑外等项目建设。目前,元大都大明殿和崇天门内装工程、元大都周庑外装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90%以上,即将完工;蒙古源流文化艺术展示中心完成总工程量的50%以上,计划年内完工,实现元大都整体具备对外开放条件。

  三是在用地扶持方面。对园区的建设项目优先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组件报批,目前园区的所有的建设工程用地均能有效满足。积极予以用地价格优惠,2019年将园区停车场、北方民国城等9个政府投资项目635.3亩土地和蚂蚁王国、滑雪场等4个招商项目270.3亩土地按照工业用地最低标准出让给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园区二级消防站等5个政府投资项目159.3亩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划拨给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发展公司。下一步,园区新引进的项目如成功申报为自治区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用地价格均按照全旗工业用地价格最低标准执行。

  四是在税收扶持方面。2019年旗财政共安排6960.4万元用于充实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发展公司注册资本金,蒙古源流公司利用该部分资金缴纳了土地招拍挂、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费。关于执行城镇土地使用税0.6元/平方米最低税率的建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方案>的批复》(内政字〔2019〕16号)精神,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我旗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为一等地9.6元/平方米、二等地7.2元/平方米、三等地4.8元/平方米、四等地2.4元/平方米,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园税额标准按照三等地执行。

  五是在影视产业扶持方面。结合当前园区影视产业发展实际,我旗拟定了《关于扶持影视产业政策措施》,内容涵盖影视企业税收奖励、引进剧组奖励、制景补助等方面,计划提交旗委、政府相关会议研究。

  六是在信贷扶持方面。一方面,积极争取上级文化、旅游、金融等部门贷款贴息政策;另一方面,对园区现有的两笔银行贷款,由旗财政安排资金进行还本付息。

  七是在理顺管理体制机制方面。按照旗委《国有企业改革方案》要求,将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划归旗文旅投集团公司管理,目前正在整合中。同时,鉴于鄂尔多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在投资建设、运营管理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园区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和乱象,为全面理顺园区运营管理体制,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经旗委十五届102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通过司法诉讼渠道解除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鄂尔多斯紫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合作关系。司法诉讼工作于8月2日正式启动,目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件,按照法定程序予以办理。关于将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升格为处级建制的问题,需要报自治区批复。近期,自治区正组织人员赴各盟市开展园区发展调研,下一步自治区层面将出台园区改革指导意见,届时我旗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报批。

主办:伊金霍洛旗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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