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建议第28号)

发布时间:2020-04-29 17:14:00作者:来源:

关于加强乡村治理的建议

 

  提建议代表:陈立东

  代表团:纳林陶亥镇

  党的十九大指出“要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近年来,纳林陶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强化和创新乡村社会治理工作,一是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通过驻地企业、致富带头人以及社区联合党委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进入社区,构建以专业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会工作者为支撑,以社区为平台的“三社联动”机制,服务辖区内的广大党员干部群众。2018年共开展农村社区“暖心事”24场,进一步丰富了社区居民精神文化生活,居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提升。二是扎实开展信访维稳工作,近年来纳林陶亥镇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均达95%以上,并且成功化解了一些多年来遗留的信访积案(如新庙村古城壕社和缸房院社征地遗留问题),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三是强化落实基层民主建设,围绕基层问题导向,建立实施了“社长管理办法”,按照“一好三强”(思想品行好,工作能力强、组织能力强、服务意识强)的标准,选好配强社干部。2018年,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顺利完成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并在村委换届前,按照《社长管理办法》先行选出村民代表和社长,抓好基层的基层,打好基础的基础,不断提升村级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研究制定了“村民议事办法”,按照“村民议事办法”规定的“动议中心”、“主持中立”、“机会均等”等12条议事原则,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逐社逐项进行矛盾梳理,重点协调解决移民搬迁、土地流转费分配和矿群矛盾纠纷等难点问题。不断提高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纳林陶亥镇乡村社会治理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现阶段乡村社会治理模式中,对外来人口以及搬迁移民群众的服务存在短板。以纳林陶亥镇为例,镇区,淖尔壕移民区,布都阿麻村张家塔社、后塔社3处集镇区共有常住人口13000余人,但辖区内的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只为本村户籍村民提供服务,其他常住居民没有服务主体。

  鉴于上述情况,建议:

  针对在一定区域内既有由居民构成的居民区,又有由当地村民构成的村庄、集镇区,推动健全完善居委会建设,探索开展村居共建型社区建设,将触角延伸到最基层。彻底解决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只为当地村民提供服务,而驻地居民缺乏服务主体的问题。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构建城乡一体化格局。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旗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2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陈立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治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在一定区域内既有由居民构成的居民区,又有由当地村民构成的村庄、集镇区,推动健全完善居委会建设,探索开展村居共建型社区建设,将触角延伸到最基层的问题

  2015年以来,随着中办、国办《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30号代表)、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民函〔2016〕245号代表)和自治区、市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一系列文件的相继出台,2016年伊金霍洛旗被确定为全市唯一的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旗区。根据自治区、市级相关文件,我旗积极响应,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出台了《伊金霍洛旗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伊党办政字〔2016〕65号代表),明确了全旗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总目标,进一步推动农村社区品牌化、规范化建设。找准切入点,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推进农村社区四类模式建设。从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出发,充分考虑伊金霍洛旗处于中西部地区,具有地广人稀的地域特点和少数民族地区特色,综合全旗农村牧区经济发展、人口状况、自然地理、历史文化等因素,加强分类指导,以现行嘎查村民委员会(行政村)为基本单位,按照“一嘎查村一社区”或“多嘎查村一社区”的形式,通过改造完善或重建整合,积极推进城郊村、传统农村、中心村、牧区等原有村落向农村社区转型。一是在集镇区(镇政府所在嘎查村),根据乡镇产业发展和功能布局,以乡镇建设为抓手,整合资源,规划建设集镇型农村社区。二是在人口聚居区(撤乡并镇前旧乡政府所在地嘎查村、移民聚居区),联合周边嘎查村,以多村联建为抓手,规划建设多村联合型农村社区。三是在产业集聚区(通过优势产业集聚资源和人口的嘎查村),根据农牧民需求和企业需求,以村企共建为抓手,规划建设村企共建型农村社区。四是在城郊结合区(处于城郊结合部、区位优势优越的嘎查村),依托优越的区位优势,以统筹城郊公共服务资源为抓手,规划建设城郊结合型农村社区。通过四类试点模式,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努力打造一批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

  二、彻底解决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只为当地村民提供服务,而驻地居民缺乏服务主体的问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结合我旗实际工作,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专业社工为支撑的“三社联动”社区治理模式。

  一是由民政局起草的《伊金霍洛旗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贯彻意见》已通过旗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待通过旗委常委会审议后下发。将根据文件精神继续完善落实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建立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团队参与的工作机制。增强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支持社区建设的能力,积极引导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社区治理,初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区治理格局。

  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幸福社区”为目标,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原则,2018年我旗被市级确定为第一批开展“三社联动”的试点旗区,三个社区分别为阿镇王府路社区、通格朗社区和纳林陶亥镇淖尔壕社区,旗财政安排90万元资金在3个社区开展各类服务和活动,全年共开展服务困难老年人、空巢老人的活动28场次,累计受益1200人次。

  三、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构建城乡一体化格局问题

  (一)形成工作合力。旗、镇两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发挥沟通协调、推进落实和监督指导的重要作用。嘎查村(社区)级组织工作经费,2016年核定为每个嘎查村6万元,2017年、2018年都按8万元的标准予以核拨。2017年,对2016年完成建设的首批43个农村社区进行了验收和等级评定,取得3A级以上评定等级的农村社区共有34个,其中5A级10个、4A级4个、3A级20个,通过“项目申报、以奖代补”的方式,从民政专项资金中匹配了农村社区“暖心事”项目资金184万元;同时,对2017年新建设的12个农村社区进行了验收和等级评定,评定结果全部在3A级以上,并拨付农村社区“暖心事”项目资金35万元。并于2018年初被民政部评为首批“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标志着全旗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二)激发了组织活力。在“一个核心、四个体系”的组织架构下,引导嘎查村通过股份制、租赁制、合作制等多种形式组建集体经济组织,创新推行了“红色领航行动”,设立了红色领航专项资金,用作集体经济启动、项目扶持等方面的经费支持。到2018年年底,全旗138个行政村均已建立了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收入达9000余万元,带动农牧民就业人数达6000多人。继续修订138个行政村村规民约和各社区居民公约,完善了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四会”组织,基层民主管理和村民自治水平显著提高。

  (三)采取“三种模式”,着力推进产业扶贫。一是嘎查村集体经济带动模式。目前,实施产业项目29个,形成了“企业+合作社+农户”“支部+合作社+基地+农户”“村集体经济+贫困户”等模式,带动贫困人口260户702人实现稳定增收。二是“百企帮百村”结对帮扶模式。旗级层面制定了《开展“百企帮百村”行动、深化“红色领航”工作实施方案》,引导全旗122家驻地企业、农牧业龙头企业与134个嘎查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目前,包联企业已完成投资7954.55万元。三是股份制带动模式。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金融扶贫贷款、贫困户自筹资金等资金入股嘎查村集体经济,同时吸纳贫困户劳力进入合作社、企业务工,实现家门口打工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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