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建议第9号)

发布时间:2022-03-26 17:14:00作者:来源:

关于给予乌兰木伦镇经济发达镇相应配置的建议

 

  提建议人:高中昌、赵海录、张志明

  代表团:乌兰木伦镇

  乌兰木伦镇是2018年8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第一批经济发达镇试点镇,但目前只完成了部分权限下放、机构整合和职能划转,推动落实其他改革任务相对缓慢。

  鉴于上述情况,建议:

  旗委、政府从财权、事权上给予乌兰木伦镇经济发达镇相应配置。

  一、创新管理体制,完善组织架构

  一是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按照自治区的批复,乌兰木伦镇党委书记,镇长已按副处级高配,为进一步优化和理顺职级配置,建议将现有的专职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副镇长4名、武装部长1名,共9名实职副科均按正科级配置,10个内设机构按副科级配置。

  二、强化财税金融支持

  按照经济发达镇事权和财权相匹配的原则,支持乌兰木伦镇设立一级财政,设立乌兰木伦镇地方金库,合理划分旗级与镇级的事权,并建立与之相匹配的财税收入分享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乌兰木伦镇创收积极性。同时在金融、基金、债券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三、健全用编用人机制

  一是建议旗编办在全旗调剂一部分行政事业编制到乌兰木伦镇;二是赋予乌兰木伦镇灵活的用人自主权,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凡是适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公共服务和事务性、辅助性工作,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实行购买,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

  四、扩大经济发达镇权限下放

  按照自治区政府批复,乌兰木伦镇第一批承接100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其中行政许可权10项,行政确认权1项,行政处罚权89项。但目前权力下放还不够充分,特别是一些有利于发展地方经济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权限没有下放,这与自治区批复中要求赋予经济发达镇县级管理权限和“依法下放、能放即放、权责一致”的原则不一致。所以建议旗级将更多涉及产业发展、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社会治安、民生保障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权限下放乌兰木伦镇,不断扩大全镇经济社会自主发展空间。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旗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高中昌、赵海录、张志明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给予乌兰木伦镇经济发达镇相应配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创新管理体制方面情况

2019年,我旗乌兰木伦镇被列为自治区第一批经济发达镇试点镇,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水平,根据《关于重新核定盟市党政群机关处级领导职数的通知》(内机编发2019111号)精神,经自治区党委编委批准,为乌兰木伦镇核定书记、镇长副处级领导职数2名。

为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配置,旗委编办多次就乌兰木伦镇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有关事宜积极与上级报告请示,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镇与街道民族乡苏木民族苏木县辖区相同,属于乡科级,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职数管理的意见》(中央编办发〔201682号)文件要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核定领导职数,严禁超出规定的领导职务名称、设置范围核定领导职数,严禁以任何形式超机构规格核定领导职数。因此,目前市委编委暂无法为乌兰木伦镇提升机构规格和增核领导职数,需待下一步自治区经济发达镇体制机制改革的统筹调整。

二、关于强化财税金融支持方面情况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的《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支持乌兰木伦镇设立一级财政,确定税收入库级次、分成比例,设立地方金库。方案要求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市税务局、人民银行鄂尔多斯市中心支行和旗财政局配合开展。

作为机构改革工作的牵头部门,旗委编办一直密切关注改革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我办曾多次向上反馈,希望能从更高的层级上推动此项工作深入开展,自治区党委编办也于今年3月到乌兰木伦镇实地调研。目前,该工作经自治区党委编办和自治区财政厅协调,已得到解决。

三、关于健全用编用人机制情况

乌兰木伦镇现有人员编制108名,其中行政编制45名、事业编制63名,编制总量列各镇首位。目前,全旗共有行政事业编制5700余名,除去政法专项编制251名)和教师专项编制1958名)外,可用编制约3500名。机构改革后,全旗除学校、医院和使用政法专项编制的单位外共有行政事业单位180余个48个行政单位、114个事业单位、9个群团、2个园区、12个卫生院),平均在各单位不到20个编制,人多编少、编制紧缺已是普遍情况。虽然结合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等各项工作,我办已经在逐步解决各种历史遗留问题,但在人员编制的管理使用上还仍是入不敷出,我旗还将长期处于无空编可用的状况。

在充分赋予乌兰木伦镇灵活的用人自主权方面,旗委编办会同旗委组织部,在已核定的编制限额内,安排一定数量的名额专门用于招录。2017年至今为乌兰木伦镇使用空编招录优秀选调大学生9(其中2名现已提拔为副科级领导干部)

四、关于扩大经济发达镇权限下放情况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赋予乌兰木伦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所列100项赋权事项,旗委编办会同旗政务服务局、旗司法局等相关部门,结合自治区《关于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中赋予苏木乡镇和街道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法律法规中明确赋予乡镇的事项,梳理形成乌兰木伦镇级权责清单206项,其中行政许可22项,行政确认4项。

目前,已下放的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对因法律法规调整变更的事项,依法予以变更,其他需要申请下放事项,在不违反上位法的前提下,旗委编办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向市委编委报送《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报告》,向自治区党委编办报送《关于扩大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的报告》,申请下放管理权限事项19条,努力推进相关工作。下一步,我办将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为乌兰木伦镇不断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水平,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主办:伊金霍洛旗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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