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建议第13号)

发布时间:2019-03-15 17:14:00作者:来源:

关于“放管服”改革过程中整合建立市场主体培训机制的建议

 

  提建议代表:王相奎

  代表团:阿镇

  党的十八大以来,简政放权始终是改革发展的一个高频词。改革成效如何,群众和企业满不满意、高不高兴、受益不受益是根本检验标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但我们也应该同时看到“放管服”改革实施以来存在的一些问题尚未得到有效的解决。市场主体准入门槛降低,导致市场主体良莠不齐,在依规守纪方面过于依靠市场主体的自觉、自学;对市场主体监管事项转为事后、事中,导致大量违规违法行为出现而得不到事前的提醒告知和规避;市场主体监管部门较多,相互之间职能无法打通,无法有效整合对于市场主体的教育、培训工作,造成市场主体无法有效了解自生所应遵从的规章制度、法律义务,无法有效认知市场、行业存在的风险后果。

  鉴于上述情况,建议:

  建立市场主体培训机制,整合工商、税务、民政、就业、社保、工会、残联、治安等监管部门的力量,建立统一的市场主体培训课堂,在注册登记环节就完成对于市场主体相关知识、要求的培训,让每一个新办企业、新办个体会、新办组织能够了解进入市场后所应当遵循的法律法规,清楚开展业务的程序流程,知晓违规违纪所要承担的责任后果,把违法违规最大限度的杜绝在思想上,把监管部门的权责范畴提前告知每个市场主体,推动建立和谐、诚信的市场环境。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旗十七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13号建议的答复

  

王相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放管服’改革过程中整合建立市场主体培训机制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放管服”改革以来,旗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全面实施“多证合一”和“证照分离”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降低初设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方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造了宽松便利的营商环境。针对放宽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后出现的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落实监管责任,确保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平台,将全旗42个部门的1668项权力事项列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纳入监管范围,结合“双随机”的监管方式,建立工商部门对申请人和审批部门的“双告知”机制,强化信用监管,对违法失信企业和个人在招投标、出入境、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限制或禁入,避免了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是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梳理“八张清单”,简化了审批流程,削减行政许可的申请材料、缩短审批时限,厘清了各部门之间的权责边界,避免了部门之间的行政权力交叉、职能无法打通等现象。“八张清单”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可以查询申请材料和办事流程。

  三是探索建立市场主体培训机制,整合有关部门的力量,在注册登记环节前开展对于市场主体相关知识的培训,让每一个新办企业、新办组织能够了解进入市场后所应当遵循的法律法规,清楚开展业务的程序流程,知晓违规违纪所要承担的责任后果。计划每年开展一次市场主体培训,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职业素养。

  下一步,旗人民政府将责成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放管服”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整体市场运行。

  感谢您对我旗政务服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旗政府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主办:伊金霍洛旗人大常委会

承办:伊金霍洛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蒙公网安备:15062702000163号

ICP备案号:蒙ICP备2021001504号

电话:0477-8691200

邮箱:yqrdbgs@126.com

地址:伊金霍洛旗阿镇可汗路北

邮编:017200

技术支持

鄂尔多斯市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伊旗人大微信

  • 伊旗人大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