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建议第21号)

发布时间:2019-03-15 17:14:00作者:来源:

关于增加学校、幼儿园周边停车泊位的建议

 

  提建议代表:刘渊明

  代表团:乌兰木伦镇

  随着我旗私家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主要交通方式为私家车接送。上下学时间学校周边接送学生车辆大量聚集,因学校周边停车位严重不足,导致车辆随意停放,不但造成交通拥堵,同时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鉴于上述情况,建议:

  一是结合棚户区改造工程,在学校周边已拆迁未建设地块或列入拆迁计划地块,要统筹设计建设充足的停车泊位,缓解学校上放学停车难问题。如旗一中、三完小西北侧地块等。二是新建、续建中小学、幼儿园时要合理规划建设停车场,满足上放学停车需求。三是最大限度开发利用学校周边道路、绿化、硬化区域停车资源,加快学校周边停车设施建设,缓解学校周边停车资源严重不足的矛盾。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旗十七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21号建议的答复

  

刘渊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学校、幼儿园周边停车泊位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建议,我旗对此问题进行了针对性研究。按照阿镇城区停车场整体布局,优先考虑幼儿园、学校及医院等机构的附属停车场,其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米,已建成区的困难地段不应大于500米。在对阿镇城区各学校周边停车现状及规划用地情况进行梳理后,提出如下方案:

  一、解决学校现状停车难的规划情况

  在梳理过程中,我旗将存在停车问题的各学校划分为三类,并提出对应的解决方案:

  (一)有条件在其周边建设停车场的学校

  1.第一中学、第三小学。第三小学北侧规划为公园绿地,可结合公园绿地规划方案在靠近学校出口设置社会停车场;

  2.第一小学。学校内部南侧有大片闲置空地,可在靠近学校入口侧选适量闲置土地改建为社会停车场或结合学校东侧绿化带建设部分停车位。

  3.第五幼儿园。在幼儿园北侧空地有水街项目实施,可结合水街方案设置停车位。同时,在掌岗图公园东北角处建有社会停车场,接送小孩车辆也可选择再次停车。另外,可结合学校南门道路两侧划定临时停车位,缓解接送学生高峰时停车问题。

  (二)已建设部分并有待进一步完善停车位的学校

  1.第二小学、第一幼儿园。在第二小学的南门划定了部分停车位,且距离阿吉奈公园较近,可结合公园停车场停车。已在第一幼儿园东侧通格朗路绿化带中设置小型停车场。另外,在亿成小区北侧棚改片区结合棚改方案及实际情况规划设置社会停车场;

  2.第五小学、第六幼儿园。第六幼儿园入口对面供水泵站处有闲置空地,目前已将此片闲置地改造为社会停车场,完工后即可投入使用。

  3.第八幼儿园。幼儿园东侧规划为公园绿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将部分绿地建设为社会停车场。

  (三)目前没有条件建设停车场的学校

  1.第四幼儿园。可利用幼儿园西侧底商周边社会停车位作为接送小孩车辆临时停车场,在学校南门道路两侧划定临时停车位,辅以临时交通管制等措施缓解接送学生高峰时停车问题;

  2.市一中分校。目前,可借用影剧院北侧停车场作为接送小孩临时停车场。同时,可结合学校西侧绿化带建设部分社会停车位,远期学校改造后将按需求设置停车场;

  3.民族幼儿园。下一步将在民族幼儿园南侧结合旧体委改造预留社会停车场,并辅以临时交通管制措施,在接送学生时段,学校南侧道路以机动车限时段单向行驶为管制措施,缓解交通拥堵及停车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旗委托设计院正在开展阿镇中心城区控规修编工作,将利用目前已建成的学校、幼儿园附近的棚改拆迁空地、未开发建设空地、公园绿地广场、较宽的绿化带等区域规划部分社会停车场,同时在新规划的学校、幼儿园附近规划建设停车场,切实解决学校周边停车难问题。

  目前,针对阿镇部分学校、幼儿园停车难的问题,我旗已责成相关部门做出了规划整改意见,下一步经相关会议研究后,由建设单位依据规划意见进行整改。同时交管部门也将加大疏导、管控和处罚力度,进一步规范学校周边停车行为,并在有条件的学校门前道路两侧划定临时停车位,限时段临时停车。

  感谢您对我旗城市规划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旗政府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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