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永亮带领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主任、部分旗人大代表,对我旗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孟都巴雅尔,各镇、各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并参加会议。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纳林陶亥镇蒙泰满来梁煤矿采空区、大柳塔村边家壕社、大柳塔村汽车服务园区、淖尔壕移民村及乌兰木伦镇布连沟移民村,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形式,详细了解了我旗人居环境整治情况。
座谈会上,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孟都巴雅尔汇报了我旗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情况,各镇、各相关部门进行了补充发言。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旗大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要求,着力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打造生态宜居乡村。
会议强调,要持续加强《条例》宣传普及力度,采取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要不断加快《条例》配套规划编制工作,持续做好全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规划顶层设计,切实提高规划的前瞻性和科学性;要不断完善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注重培养、引导农牧民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要持续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试点示范,创新农膜回收机制,提高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水平;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会议要求,各镇、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我旗实际,完善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促进条例的有效贯彻实施,持续巩固全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成效,为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助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