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社区居民自治的建议
提建议代表:苏雅拉图、李瑞成、王生华、马兰花
代表团:阿镇
当前,我旗在社区居民自治方面存在的问题集中表现为社区行政化倾向严重,居委会自治功能削弱。而社区服务项目、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远不能满足大多数居民需求,社区居民自治缺乏自主性和内动力。
鉴于上述情况,建议: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社区居民自治制度化建设
2015年结合全旗社区居委会换届工作,建议由旗民政局牵头修订完善相关法规细则,明确和细化经费管理,由旗财政将居委会工作人员工资纳入预算,从资金上切实保障居委会享有高度自治权利。各镇以服务居民为出发点,做好法律、文化、政策理论进社区等服务工作;有效整合社区资源,逐步让社区居委会减少冗繁的行政工作,强化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着力履行群众性自治组织职能,形成行政管理、民众自治、市场运作相结合的社区工作运行机制。
二、推进社区建设,提高居民参与度
各镇政府、社区要加强宣传教育,利用网络资源,完善社区教育网络,转变居民观念,使居民认识到社区共同利益和自身利益的紧密关系。从社区4050人员做起,培养居民自治理念,提高居民主动参与社区建设能力,在小区居民中形成理解和支持居民自治工作的良好风尚。另一方面要强化和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建立和完善惠及全体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为民”的社会化社区服务体系,让社区服务更趋综合化。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8号建议的答复
苏雅拉图等4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社区居民自治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推进“大社区”体制建设,调整优化阿勒腾席热镇居委会区域划分布局,进一步完善社区民主自治,充分发挥居民自治和参与社区建设的作用,便于实现一核多元、居政分离、共治共建的宜居社区建设目标,今年6月份旗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了阿勒腾席热镇对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重新划分的方案(伊政发〔2015〕63号),即以700—1000户左右设立一个居委会。目前,阿勒腾席热镇划分为6个大社区39个居委会,共计管辖82个小区35215户91488人。其中,王府路社区设7个社区居委会,纳林高勒社区设3个社区居委会,阿吉奈社区设8个社区居委会,通格朗社区设9个社区居委会,平安社区设4个社区居委会,园林社区设8个社区居委会。为进一步推动社区居民自治,下一步旗人民政府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全面推行居民自治试点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旗人民政府决定通过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方式,首先在阿勒腾席热镇万豪小区探索推行社区居民自治,尝试让居民实行自治自管,把主动权交给居民,让居民投票选出业主代表,日常维护均通过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实现。
二是制定完善居民委员会组建实行方案。一是明确社区居委会性质职能。社区居委会是城市居民群众在本居住地域内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载体,是共同管理好本居住地各项事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在社区党委领导下,主要由睦邻中心(社区居民服务中心)指导开展工作。社区居委会履行职能,办理重要居务需由社区居民服务中心把关后方可实施。主要职能是:自治职能、协助职能、协调职能。二是稳步推进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关于开展第九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通知》(内民政发〔2015〕5号)文件精神,阿勒腾席热镇第九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已于5月15日开始实施,目前6个社区成立的6个联合支部经选举已经推选出支部书记,39个居委会的主任选举工作正在全面实施过程中,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将于9月底全部完成。
三是进一步精简和规范社区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精简和规范社区工作的通知》(厅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旗人民政府责成旗民政局在对社区进行调研认真调研并向多个部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旗民政局于2015年3月27日向各镇下发《伊金霍洛旗民政局关于精简和规范社区工作的通知》(伊民发〔2015〕37号),将社区承担工作由原来的136项精简为规定的34项,同时取消另外8项不属于社区所承担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