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对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支持力度的建议
提建议代表:奇苏雅拉、薛振宇、李自成、李二虎、任拴耀、丁巧花
代表团:苏布尔嘎镇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美丽乡村。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也指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
近年来,我旗加大农村污水处理厂建设力度,各镇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有序开展,逐步实现农村牧区生活污水全面治理的长远目标。各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的落实,提升了我旗农村牧区污水处理能力,为推进我旗乃至全市、自治区农村牧区污水处理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但由于经济基础薄弱,政府财力有限,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依然有很大欠账,设施运营和维护方面还存在巨大经费保障压力。以苏布尔嘎镇为例,2018年我镇在开展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方面投入资金共计245.5万元,但按满足正常工作标准进行设施和人员配置(即每个嘎查村1座标准化垃圾填埋场、1辆垃圾转运车、每个村民小组2个勾臂式垃圾收集箱、每个村民小组1名清洁人员、每个清洁人员1辆三轮车、1套服装),还需投入资金1040.5万元,镇村清洁人员工资、后期设施维护及运营经费每年还需约346.68万元。而向农牧民群众收取排污费、垃圾费尚不具备条件,难度较大,单靠自身财力又无法支撑。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后期运行费用的投入与镇级财力薄弱的矛盾十分突出,已成为制约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因素。
建议:
一是打造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示范镇,创新机制,给予政策支持;二是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农村污水处理厂财政补贴机制,对农村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进行财政补贴。增加对财力薄弱的工作乡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面的经费投入,加大对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经费的支持力度,强化资金保障,缓解地方财政压力,确保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旗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4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奇苏雅拉等代表:
你们所提“关于加大对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支持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打造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示范镇,创新机制,给予政策支持方面
2019年我旗被列入全区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十县百乡千村”示范旗。5月份在我旗召开了全区人居环境治理现场会。2018年我旗制定了的人居环境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了后续管理办法。目前我旗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已处于全区领先地位。
二、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方面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目前市财政已下拨农维费543万元,上级财政安排人居环境整治补助资金202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牧区户厕改造、公厕建设、嘎查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等方面,目前已到位的500万元用于户厕改造工作。二是根据全旗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三年行动方案和后续管理办法,旗财政将根据年初财政预算,及时拨付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经费,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