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打造农村土地、宅基地流转平台的建议
提建议人:米智军、海日、巴图格西、刘俊艳
代表团:伊金霍洛镇
近年来,随着全旗经济社会的发展,大量农业劳动力从农村转移到城镇务工、经商,多数农村土地由留守老人耕种,有的甚至出现了耕地撂荒现象。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解决我旗部分农村土地、宅基地闲置问题,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现代农业、特色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加快打造农村土地、宅基地流转平台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鉴于上述情况,建议:
旗委、旗人大、旗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农村土地、宅基地流转予以重视,推动建立按照市场规则运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由政府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多级联网的农村土地、宅基地流转平台。流转交易内容设置上,建议将依法可交易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其住房财产权、集体经济股权和其他依法可交易的农村产权等纳入统一流转交易平台。同时完善配套优化政策,同步推进配套改革,逐步探索形成符合农村实际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特点的市场形式、交易规则、服务方式和监管办法,着力构建起符合全旗实际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制度机制体系。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旗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1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米智军、海日、巴图格西、刘俊艳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打造农村土地、宅基地流转平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土地流转平台建设方面
2019年,伊金霍洛旗农村土地流转平台建成投用,运行机构设在旗农牧局。为提升平台使用功能,我旗与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金霍洛旗支行合作,将以前的农村土地流转平台升级为农经综合平台,涵盖了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管平台、农村集体资产股权信息管理系统、农村土地确权数字化行政审批三级业务服务系统、阳光村务管理系统、银农直联系统等,实现了土地流转数据实时录入、信息公开、共享、全时查询。同时,积极引导和规范农户承包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充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全旗现代农牧业发展进程。截至目前,通过土地流转平台流转经营权面积3764.32亩。
二、宅基地流转平台方面
2021年6月,旗农牧局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申请将伊金霍洛旗农村闲置房屋和宅基地流转作为自治区示范点。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伊金霍洛旗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内农牧合发〔2021〕294号),自治区农牧厅批复同意将我旗作为全区农村闲置房屋和宅基地流转试点旗,目前正在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及草拟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实施细则。